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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口支援

城市社区、农村基层医疗服务办公室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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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、学习贯彻落实卫生部、卫生厅有关城市社区、农村基层医疗服务工作的政策、规定或文件精神,制定医院城市社区、农村基层医疗服务工作规章制度;

  2、根据有关部门要求以及受援单位的现状和实际需要,签订城市社区、农村基层医疗服务协议,确定城市社区、农村基层医疗服务的目标、任务和措施,制定并组织实施医院城市社区、农村基层医疗服务工作规划、计划及方案;

  3、建立完善城市社区、农村基层医疗服务协调机制,及时收集、掌握、反馈工作动态,协调解决城市社区、农村基层医疗服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,推动工作正常、有序进行;

  4、负责专家、医务人员及医疗队的组织、选派等相关工作;

  5、负责组织专家到受援单位或通过远程系统实施义诊、会诊、讲课、教学查房、示教手术等;

  6、负责接收受援单位医务人员来院进修,以及进修学习期间的相关管理工作;

  7、负责医院对受援单位的资金、医疗设备、物资的统筹安排、统一调配;

  8、负责对对口支援派出科室和人员提出相关奖惩意见;

  9、负责迎接上级有关部门对相关工作的监督、检查、考核、评估;

  10、负责对口支援工作的信息报送及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工作;

  11、承办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。